媒体不成熟舆论太浮躁

所属栏目:热点关注 资源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10-27 22:59:43 点击次数:11461

新快报因为有两根穷骨头,不问青红皂白10月23日在自己的头版头条为自己的被抓记者呐喊呼吁放人。认为一切应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奇了怪了,什么叫先抓后审,有点常识好不好?不抓何来审?涉嫌犯罪为什么不能抓?抓错了只要不超过24小时放人就是可以的。

紧接着,针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中国记协相关人士再次表示,支持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记协目前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并依法公正处理。坚决维护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司法机关应对记者慎用刑事司法程序。奇了怪了,为什么对记者要慎用刑事司法程序,难道记者有特权?对百姓就可以不慎用刑事司法程序?言外之意,司法机关在滥用权力,记者无辜。对普通百姓用了刑事司法程序是不是也要与公安部联系?

然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态: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果然是大级别领导,说的话天衣无缝,客观公正。

然后,有媒体搬来许兰亭律师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警察随便抓人肯定是不对的。警察抓人应该事先经过深入的调查,不能接到有人举报就随便把人抓起来。许律师鼎鼎大名,权威发布。奇了怪了,什么叫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警察随便抓人肯定是不对的?你怎么知道警察叔叔是随便抓人?他有证据要事先告诉你吗?

已经是满城风雨,公众拭目以待,舆论似乎一边倒,尽是同情与声援,结果等来了大跌眼镜。

10月26日早间央视《朝闻天下》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奇了怪了,央视怎么也缺乏法律常识,凭什么在案件未定论之前发布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难道你已经排除了非法证据?难道你知道陈永洲没有被刑讯逼供?你代替了人民法院未审先定罪,影响了公众判断。我们都认为陈永洲已经犯罪了。

10月27日新快报头版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中国记协,在其官网头版位置发表声明,表示“经查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另外,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查?经得起推敲吗?谁查了?法院还未判决呢,我们要事实证据。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站出来说话了,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新闻战线要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看看,侧重点已经偏向了反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网络时代,信息泛滥,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观点。虚假变为流行,真实成为稀缺。有职业操守和专业技能的记者们都做不到新闻的真实客观,还怎么要求网上其他的声音真实客观呢?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只要付费,违法犯罪的行当都可以在某些媒体上做广告。司空见惯,见惯不怪。

当然主流还是好的,这是肯定的,但是我还是要在此大声呼吁一下:建议大家都学点法律知识,即使是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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