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商标侵权案

所属栏目:典型案例 资源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2-14 13:17:22 点击次数:5835

原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拥有“千金”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先后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被告殷永球系湖南高桥大市场医药流通园天姿保健品商行经营者,经销外包装标有“妇科千金洗液”的洗液。

一审法院认为,殷永球销售的“妇科千金洗液”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中,经法院辨法析理,被告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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